起重機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類型的工作許可證。起重物超過10噸重量待處理“掛
安裝操作證書“。
起重量大于或等于40噸的物體和土木工程結構,應準備吊裝施工方案。雖然懸掛材料沒有
腳40噸重,但形狀復雜,剛度小,直徑比大,精度高,珍貴,特殊施工條件,也應編制
系統起重施工方案。起重施工計劃由主管施工部門,安全技術部門,總監或總工程師審查批準
部門批準實施前。
在各種吊裝作業之前,應該預先設置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設立特別照顧,非施工人員禁止
輸入。
起重作業,夜晚應該有足夠的照明,戶外工作遇到大雪,大雨,霧和六風以上,
應該停止工作
吊裝操作者必須戴頭盔,頭盔應符合GB 2811規定,高操作必須符合HG
23014。
起重作業前,應在橋式起重機起重設備,鋼絲繩,風繩,鏈條,吊鉤等設備上
檢查時,必須保證安全可靠,不要用病。
起重作業,分工必須明確,堅持崗位,按照GB 5082提供的聯絡信號,統一指揮。
禁止使用管道,管架,桿,機電設備等。不機動,建設部審查會計,不
建筑物,結構為錨。
設備必須在各種起重機械運行部件,安全裝置和吊具的操作之前進行詳細的索具
全面檢查,起重設備,安全裝置要敏感可靠。掛機前,必須嘗試掛斷,確認正確操作。
任何人不得吊起起重機械。在特殊情況下,必須緊跟起來,應該可靠
安全措施,并經現場指揮官批準。
起重作業如火災時,應符合HG 23011的規定。吊起繩索吊繩的地點,取風繩,
拖繩等避免與活線接觸,并保持安全距離。
用提升曳引機(履帶式起重機,輪胎起重機,橋式起重機等)起升曳引機時,
標準,還要符合機械程序刻板印象的運作。
提升作業時,必須按照負荷的規定進行吊裝,吊具,電纜通過計算選擇使用,嚴禁超載運行。
當提升材料接近或達到額定提升能力時,應檢查制動器,并應以低高度和短行程檢查制動器。
穩定提升。
車站下方重物暫停停車,交通工作。